
1.申报材料:给予1)学籍档案所属学院教务部开具的证实(需盖公章),证实需含:报考时间段、测试等级、准考号等相关信息;2)身份证扫描件。
2.审理时间段:历年3月1日到7月1日;9月1日到12月31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3.申请办理形式:将学籍档案所属学院教务部开具的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以包裹信件形式寄送至国内英语4、6级考试指挥部办公室。
4.特别提醒:为保证学生能够及时接到高考成绩单,请尽快随函附寄如下所示所规定的回复函预约挂号件信封袋。信封袋上尽量艾草足贴邮资(上海市:3.8元;上海市之外地域:4.2元);尽量填妥收货人的名字、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不按照上述需要提供回复函预约挂号件信封袋申请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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