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专用帐户是指存款人为专门管理和特殊用途用该资产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储户可使用下列资产开立专项存款账户,用以特殊用途:财政预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产、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产、单位银行卡备付金、住房资金、社保资金、收益汇划资金和业务支出资产,以及党、盟、工会在单位设立的组织资产。
2.收益汇缴账户除向其一般存款账户或财政补助收入财政专用帐户划缴账款外,只收不付,不可取现资金。

1.专用帐户是指存款人为专门管理和特殊用途用该资产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储户可使用下列资产开立专项存款账户,用以特殊用途:财政预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产、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产、单位银行卡备付金、住房资金、社保资金、收益汇划资金和业务支出资产,以及党、盟、工会在单位设立的组织资产。
2.收益汇缴账户除向其一般存款账户或财政补助收入财政专用帐户划缴账款外,只收不付,不可取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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